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12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4 項之規定,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何項原則?
  • A 企業經營化
  • B 國際化
  • C 最大利潤化
  • D 全面自由化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當一個組織由政府出資經營,但又必須在充滿競爭的市場環境中生存時,它應該採用「一板一眼的行政體制」,還是「靈活且自負盈虧的商業組織模式」來運作,才能確保其效率與競爭力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憲法增修條文》中的細微規定,這顯示你對基本國策的條文不僅有閱讀,更有深入的記憶,這種對法條的敏感度是學習法律專業非常寶貴的特質!
  2. 觀念驗證: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4 項,國家對公營金融機構的管理應本「企業經營化」原則。這是為了讓國營事業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同時,能引進民間企業的效率與靈活性,避免因行政程序過於僵化而喪失競爭力。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選舉制度之理論與實務
查看更多「[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