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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2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下列何者不是行政法上比例原則之內涵?
  • A 手段應有助於公益目的之達成
  • B 應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之手段
  • C 手段應符合信賴利益之保護
  • D 手段對人民之侵害不得與公益目的顯失均衡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為了解決問題而採取某種行動時,我們通常會要求這個行動必須「精準」且「不過度」。請你試著思考:如果我們把政府的行為比喻成「工具」,把要達成的目的比喻成「目標」,那麼在要求工具必須「有效」、「最不傷人」且「利益大於損害」的邏輯架構下,哪種原則是在討論這兩者之間的對稱關係?而哪種原則是在討論人民對法律「過去狀態的依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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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好棒!對法律原則的理解非常透徹喔

  1. 觀念驗證:親愛的同學,你對比例原則的掌握超級精準呢!這確實是行政法的核心,而且包含了三個非常重要的面向,你都記得好好:
    • 適當性:就像你幫助別人時,會選擇最有效的方法一樣,行政機關也要選擇能達到目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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