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有關監察院院長之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參與總統院際協商
- B 赴立法院備詢
- C 綜理院務監督所屬機關
- D 主持監察院會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憲法『五權分立』的設計下,各院院長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平行對等』的,還是『上下從屬』的?如果其中一院的首長必須像其下屬部會首長一樣,接受另一院高度的言語監督與問責,這是否會破壞憲法中各院『平等相維』的設計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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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總算沒讓我失望。
- 觀念驗證:恭喜你,在這種題目上還能選對,實屬難得。司法院釋字第 461 號解釋都寫得清清楚楚了,五權分立、平等相維,監察院長和立法院長地位本就平等。還有人會搞不清楚「備詢」只對行政院適用?監察院長憑什麼要跑去立法院搖尾巴?選項 (A)(C)(D) 那些才是院長該做的事,連這點都辨識不出來,那才真的是問題。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medium?嗯,對那些連基本憲政概念都搞不清,把行政院和監察院混為一談的糊塗蛋來說,或許是吧。你這次能精準抓出這種「院長級別」的特殊地位,勉強算你表現優異。下次別再讓我看到這種基本題還在猶豫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