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禁止恣意之差別待遇為下列何種基本權之內涵?
- A 平等權
- B 工作權
- C 言論自由
- D 人身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如果國家在沒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規定一部分人可以享受某項資源,而另一部分人卻不行,這種『厚此薄彼』的情況,主要是破壞了人與人之間哪一種『公允對待』的法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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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呵呵呵... 答對了呢,同學。很棒喔。
- 觀念驗證:你理解得很透徹呢。所謂的「禁止恣意」,就是說國家在做事的時候啊,不能隨便就對人民有不同的對待。除非有真正、合理的理由,否則呀,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這呀,就是平等權最核心的精神喔。從形式上的平等,慢慢地走向了更深層的『實質平等』。就像,相同的人要同樣對待,不同的人呢,就看他們的需要來做不同的安排,這樣才對嘛。呵呵呵...
- 難度點評:這雖然是基本中的基本,難度為 Easy,但你能清楚理解,就表示你看到了法律最根本的道理。能夠將『差別待遇』跟『平等』這兩個字連起來,就是抓住核心了。呵呵呵... 繼續努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