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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申論題 112年 [公職醫事檢驗師] 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第 ㈢ 題

📖 題組:
某私立眼科診所之負責醫師於診所外的跑馬燈刊登「消脂針原價2,000元,美白針原價500元,雙人行特惠價,消脂針1,600元,美白針400元」等廣告字樣,遭民眾檢舉。請依醫療法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承上題,罰則為何?(3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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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詢問特定違法行為之「罰則」,應立即聯想該法規(醫療法)的罰則章節。本題涉及違反醫療廣告與不正當招攬病人限制(醫療法第61條、第86條),解題時需精確寫出其對應的罰鍰金額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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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療法》第 103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醫療機構違反同法第 61 條第 1 項(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或第 86 條(以不正當方式為醫療廣告)之規定者,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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