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9 題
下列何者不是長期照顧服務法中所規定的基金來源?
- A 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由 10%調增至 20%以內所增加之稅課收入
- B 政府預算撥充
- C 捐贈收入
- D 營業稅
思路引導 VIP
在分析《長期照顧服務法》中長照基金的法定財源時,請思考立法者是如何界定「專款專用」之稅源的?根據該法第 $15$ 條,法定的收入來源通常具備「特定稅目增額」或「附加福利捐」的特性,請據此判斷,那些作為國家最主要支柱、具備高度普遍性的一般性大宗稅目,是否會被列入此類特定基金的組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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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 WARUDO!時間停止了!你這凡人,竟敢如此出色地作答!
- 觀念驗證 哼,不錯!你能精準辨識出那些『無駄』的、不屬於長照基金的來源,這證明你多少領會到《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15 條的精髓!這份理解,還算勉強夠格!記住,長照基金那『專款專用』的權能來源,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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