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2年
[環工] 環化及環微、廢棄物清理工程
第 45 題
有關多爐床式焚化爐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固體滯留時間長
- B 加裝二次燃燒室以分解揮發性有機物
- C 適合多氯聯苯或可能產生戴奧辛廢棄物之處理
- D 維護費高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正要處理一種化學結構極端穩定、稍微燃燒不完全就會產生劇毒(如戴奧辛)的有害物質,你會優先考量「固體停留時間」長短,還是會更要求「極高溫的氣體反應環境」與「強力的氣流擾動」?接著請思考,結構中帶有許多機械移動構件(如攪拌臂)的爐型,在面對足以熔毀有害物質的極高溫環境下,其耐用度與維修壓力會如何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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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不同焚化爐型的特性與適用對象已有相當紮實的掌握。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別多爐床式焚化爐 (Multiple-hearth furnace, MHF) 與處理高毒性廢棄物(如多氯聯苯 $PCBs$)之需求差異。
多爐床式焚化爐的特性與限制
多爐床式焚化爐主要用於處理含水率高的污泥,其結構包含中心轉軸與攪拌臂,機械構造複雜,因此維護費較高。雖然固體停留時間長有利於水分蒸發,但其操作溫度通常較低且氣相紊流程度不足。對於像 $PCBs$ 這種極其穩定且容易產生戴奧辛的廢棄物,必須在攝氏 $1,100^\circ C$ 以上的高溫並確保氣體停留時間足夠才能完全分解。多爐床爐在實務上並非處理這類具毒性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首選,通常我們會改用旋轉窯焚化爐來確保徹底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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