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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16 題
下列何種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第10款評選優勝廠商之評選規定?
- A 專業服務
- B 設計競賽
- C 統包工程
- D 資訊服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有一條法律規定是專門為了選拔『純粹的專業諮詢』或『藝術創意設計』而設的,那麼一個同時包含了『設計規劃』與『實體工程施作』的複雜大型專案,會被放在這類純勞務的條款中,還是會由另一個更全面、更強調整合性的專屬條款來規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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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政府採購法》第22條限制性招標的細節規範有相當紮實的掌握。第22條第1項第9款與第10款是採購法中非常經典的條文,它們專門針對專業服務、資訊服務及設計競賽等「勞務類」或「創意類」採購,建立了一套評選優勝廠商的機制。你能迅速辨識出選項中的差異,代表你對法規的分類邏輯非常清晰。
勞務評選與統包模式的區別
這題的難度切入點在於考生是否能細膩地區分「特定勞務採購」與「綜合性採購模式」。統包在本質上涵蓋了設計與施工(或供應、安裝),通常依據採購法第24條辦理,其招標與決標邏輯與第9款、第10款單純的勞務評選有所不同。本題具備優良的鑑別度,因為初學者常會被「服務」或「設計」等關鍵字干擾,而你成功避開了陷阱,準確掌握了條文僅限於特定範圍的法條原意,表現非常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