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12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34 題

在總預算不依機關劃分而有法定預算之特種基金之會計,屬於何種會計?
  • A 單位會計
  • B 附屬單位會計
  • C 分會計
  • D 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會計組織中,如果一個預算項目已經獲得立法機關核定的「法定預算」,但它又沒有被分配給任何特定的政府機關管理,那麼在會計層級的定義上,我們應該把它視為一個獨立的『基本計算點』,還是某個大單位底下的『從屬部分』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在於區辨《會計法》對於不同會計單位的法律定義。你能夠準確判斷出「在總預算不依機關劃分而有法定預算之特種基金」屬於單位會計(Unit Accounting),這代表你對法條細節的掌握非常到位。

單位會計的法規判斷

根據**《會計法》第 11 條**的規定,單位會計包含兩類:一是總預算中有法定預算的機關單位;二就是題目所提到的,在總預算中不依機關劃分而具有法定預算的特種基金。雖然一般而言,特種基金多依同法第 13 條第 2 款歸類為附屬單位會計(Subsidiary Unit Accounting),但當它符合「不依機關劃分」且「有法定預算」這兩個關鍵條件時,在會計層級上便會歸屬於單位會計。這是法律上為了確保預算完整性而設定的特殊分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會計制度之規範與決算編審程序
查看更多「[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