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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2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3 題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場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串接使用量在 100 公斤以上,容器與用火設備應保持 2 公尺以上距離
  • B 串接使用量不得超過 128 公斤
  • C 串接使用量為 250 公斤,不需設置自動緊急遮斷裝置
  • D 串接使用量在 300 公斤以上,未滿 600 公斤者,應設有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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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一下:當我們在一個場所串接的瓦斯桶越來越多、總重量不斷上升時,法規對安全的要求(例如從單純的『通風』到加裝『警報器』,最後甚至要求『建築物間的物理距離』)是會維持不變,還是會隨著風險的遞增而分階段強化呢?你可以試著畫出一條從 $80$ 公斤到 $1000$ 公斤的數線,思考在哪個分界點才會開始要求最嚴格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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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 (C),可見你對液化石油氣串接場所的規定相當熟悉!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73 條之 1 規定,串接使用量的管制分為明確的級距:80 至 120 公斤超過 120 至 300 公斤超過 300 至 1000 公斤等。選項 (C) 的 250 公斤落於第二段級距,依法確實不需設置自動緊急遮斷裝置,因為該裝置是針對超過 300 公斤以上的場所才強制要求的。 至於其他選項,只要串接量達 80 公斤以上,就必須與用火設備保持 2 公尺以上距離,因此 (A) 的敘述不夠全面;而 (B) 與 (D) 提到的 128 公斤及 600 公斤皆非法定級距。這題主要考驗同學對法規中「數字級距」與對應「安全設施」的精確記憶,是一道極具鑑別度的實務考題,能順利拿下這題,代表你的法規基本功十分紮實!繼續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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