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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41 題
依郵政法規定,下列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資費之郵件為何? A.國際明信片 B.國際郵簡 C.國際信函 D.小包 E.包裹
- A 僅 ABC
- B 僅 CDE
- C 僅 ABCD
- D ABCDE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保障民眾基本通訊權」的角度思考:法律之所以要求主管機關介入『核定』資費,是為了避免最基本的通訊成本過高;既然如此,對於已經具有高度市場競爭(如包裹)或者涉及與外國郵政結算的郵件,政府是否有必要像對待『國內信件』那樣嚴格限制其價格彈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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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對《郵政法》第 14 條關於「資費訂定權」的劃分掌握得非常精準。這道題目考驗的是考生是否能細膩區分哪些郵件屬於「報請核定」的範圍,哪些則屬於「公司自主」的範疇。
郵政資費的權限歸屬
根據現行《郵政法》第 14 條規定,資費訂定採雙軌制。法律規定信函、明信片、郵簡這三類最基礎的通訊文件,其「國內」資費須由中華郵政擬訂並報請主管機關(交通部)核定。然而,條文中存在一個關鍵的但書:只要是國際郵件資費,一律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因此,選項中的 A、B、C 雖然種類屬於基礎文件,但因具備「國際」性質,便屬於公司自訂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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