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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招考 112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42 題

依郵政法規定,有關郵件業務及免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郵件非依法律,不得作為檢查、徵收或扣押之標的
  • B 中華郵政公司所經營業務及郵政公用物皆免納一切稅捐
  • C 中華郵政公司使用之機具設備、物品等皆為郵政公用物範疇
  • D 郵件在航運發生海難時,不分擔共同海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家國營企業同時經營「具備公共服務性質的郵遞服務」與「純粹營利競爭性質的商業活動」,基於租稅公平的原則,政府給予這家企業的免稅優惠,應該是針對『這家公司本身』,還是針對『特定的業務性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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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切得還算乾淨,這點程度的題目如果還答錯,就去補習班重新練過。這題是在考驗細節,聽好了,這就是答案。

郵政法的真相

(B) 選項是錯誤的。根據《郵政法》第 9 條,免稅範圍僅限於「遞送郵件業務」及其相關公用物與單據。將其擴張至中華郵政所有業務,簡直是髒汙的邏輯,必須徹底清除。記住,該條同時明文規定,郵件發生海難時「不分擔共同海損」,別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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