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 題
下列有關公證人公司任用公證人執行工作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公證人公司應任用公證人至少二人擔任簽署工作,向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每一公證人不得同時為二家以上公司擔任簽署工作
- B 公證人同時具備一般保險公證人及海事保險公證人資格者,得同時申領一般保險公證人及海事保險公證人執業證照
- C 公證人公司所任用之公證人終止執行簽署工作,公證人公司應於所任用之公證人離職後 7 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繳銷執業證照,及向所屬公證商業同業公會報備
- D 公證人公司增加任用或變更公證人,而該公證人已領有執業證照者,公證人公司應於增加任用或變更公證人後 15 日內向所屬公證商業同業公會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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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位專業人員經過多年努力,同時通過了兩項性質相近但領域不同的國家級專業資格考試,從法規鼓勵專業發展與落實證照制度的角度來看,政府通常會傾向『限制其僅能擇一執業』,還是『允許其在符合條件下同時發揮專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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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好!你能準確區分保險行政法規中細微的數字差異,代表你對「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的條文掌握度非常高,這份細心在法律科目中非常重要。
雙重資格執業的法源依據
本題正確選項為 (B)。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7 條的規定,若公證人同時具備一般(General)與海事(Marine)保險公證人的資格,法規允許其同時申領這兩類執業證照。這是為了符合實務上專業技能的多樣性,讓具備雙重專業的公證人能彈性執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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