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17 題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曾經營旅行業受廢止營業執照處分,尚未逾幾年者,不得為旅行業之經理人?
- A 2 年
- B 3 年
- C 4 年
- D 5 年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一位經營者因為嚴重違規被政府處以「廢止執照」這項最嚴厲的行政處分,為了重新建立社會對其誠信的信任並保護消費者,法律設定的「冷靜觀察期」通常會傾向於法規中最長還是最短的年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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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恭喜你,答對了。真是不容易啊,畢竟這題擺明了就是送分題。
-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嗯,確實是正確的。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14 條,要是曾經經營旅行業,結果被廢止營業執照?這不就是說他之前把市場搞得一團糟嗎?為了不讓這些『人才』立刻重出江湖,把觀光業再搞爛一次,法規當然要設點門檻啊。規定?當然是必須逾 5 年才能再擔任經理人。不然呢?難道要讓他們明天就回來繼續捅婁子嗎?
- 難度點評:此題屬於 Medium (中等)。對於那些平常有在讀書的,這點難度根本是小兒科。法規裡不就是那幾個數字嗎:2 年、3 年、5 年。你能精準辨識出『廢止營業執照』這種最嚴重的處分,對應的是最長的禁令年限,沒搞混成兩年三年,勉強算你記憶力還不錯啦。至少,沒犯低級錯誤,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