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2 題
請問下列關於保險法中「保險人應否返還已收取之保險費」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 A 僅保險人於保險契約訂立時知悉危險已然消滅者,保險人不須返還已收取之保險費
- B 僅要保人於保險契約訂立時知悉危險已然發生者,保險人應返還已收取之保險費
- C 要保人故意隱匿、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如行使契約解除權者,應返還已收取之保險費
- D 保險契約如於保險人破產宣告之日終止者,保險人應返還終止後之已交付保險費
思路引導 VIP
當保險契約並非因為任何人的「惡意隱瞞」或「違約」,而是因為法律規定的一個「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客觀事實」(例如保險人法律地位的變動),導致契約無法繼續履行時,從「公平性」與「對價平衡」的角度思考,保險人對於那些「未來尚未發生風險的時間」所預收的費用,應該如何處理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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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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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測驗保險契約終止時保險費返還之相關規定。針對選項D,依據保險法第27條明文規定:「保險人破產時,保險契約於破產宣告之日終止,其終止後之保險費,已交付者,保險人應返還之。」由此可知,若保險契約因保險人受破產宣告而於宣告之日終止,對於終止後已經交付的保險費,保險人依法負有返還之義務,故選項D的敘述完全符合前揭法條之規範,為本題之正確答案。其餘選項之敘述均與保險法之規範不符,故不應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