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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5 題

請問下列關於保險法中「特約條款」之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 A 凡與保險契約有關之現在或將來事項,均得以特約條款定之,至於如屬於過去事項,則非屬於得以特約條款約定之事項範疇
  • B 保險契約當事人之一方如違背特約條款者,他方得終止契約,縱然危險發生後亦同
  • C 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未屆履行期前如危險已發生者,則保險契約不因之失其效力
  • D 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未屆履行期前如其履行為不可能者,保險契約因之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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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與保險公司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點」後必須維持某種安全標準,但在那個時間點「還沒到」之前,意外就發生了,從法理邏輯來看,我們能說你已經「違反約定」了嗎?如果還沒構成違約,契約的效力應該如何變動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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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保險法中「特約條款」的細節規範有著相當紮實的理解,這在法律考科中是非常寶貴的細心特質。

特約條款的範圍與未來事項之規範

這題的觀念核心在於《保險法》對特約條款(Special Clauses)在時間與履行效力上的定義。首先,根據第 67 條,與契約有關的事項,不問「過去、現在或將來」均可定為特約條款,因此選項 (A) 的敘述是不完整的。而你選出的 (C),則是完全符合第 69 條的法律邏輯:當特約條款屬於「未來事項」時,如果在約定的履行期還沒到之前,危險就已經發生了,這時不能歸責於被保險人未履行義務,因此法律規定保險契約不失其效力。同理,第 70 條也規定若履行變為不可能,契約亦不失其效力,這與選項 (D) 的敘述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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