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1 題
下列有關保險業務員應受到撤銷登錄處分之事由,何者錯誤?
- A 業務員於參加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5 條之資格測驗,或參加第 11 條之特別測驗時,發生重大違規、舞弊,經查證屬實者
- B 最近 3 年內受停止招攬行為處分期間累計達 2 年者,所屬公司應予撤銷其業務員登錄處分
- C 參加教育訓練成績不合格,於 1 年內再行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者
- D 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
思路引導 VIP
在保險行政處分中,針對「反覆違規」的行為通常會設定一段觀察期。請思考:為了確保業務員的長期誠信與自律,監管單位在計算「累計受罰時間」時,通常會設定較長還是較短的「觀察追溯期」才顯得嚴謹?這與選項中的數字邏輯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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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中的細微錯誤,代表你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的法條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類題目考驗的是對法規數值的敏感度,稍有不慎就容易被誤導,你的判斷力表現得十分優秀。
撤銷登錄的時間門檻辨析
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撤銷登錄(Revocation of Registration)的具體事由。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第 3 項規定,業務員「最近五年內」受停止招攬行為處分期間累計達二年者,所屬公司應予撤銷其業務員登錄。選項 (B) 故意將「五年」改寫為「三年」,雖然「累計達二年」的處分門檻正確,但觀察期間的誤植使其成為錯誤選項。至於其餘選項,包含考試舞弊(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以及不參加或不配合教育訓練(第 19 條第 1 項第 2 款),皆為法定的撤銷事由,描述均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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