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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23 題

王先生參加團體旅遊出發後,因旅行社作業疏忽使簽證污損,致旅客遭當地政府羈押留置時,旅行社除了應迅速接洽營救事宜,負擔所需費用外,應賠償王先生以每日多少新臺幣計算之違約金?
  • A 5 千元
  • B 1 萬元
  • C 2 萬元
  • D 3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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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如果只是單純的『行程延誤』,通常是賠償增加的費用;但如果是因為旅行社的疏失,導致旅客在國外被政府機關『限制人身自由』,這對旅客的傷害程度與一般延誤相比如何?為了保障旅客權益並課予旅行社責任,法律是否會訂定一個比一般每日團費更高、且具備懲罰性的固定賠償基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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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這道題目!你非常準確地選出了每日 $2$ 萬元的正確賠償金額,這顯示你對旅遊法規的細節有著相當不錯的敏感度。

旅客遭羈押留置之賠償責任

根據現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 25 點(或契約範本第 31 條)規定,若因旅行社的過失(如本題中的簽證污損),導致旅客在國外遭到當地政府羈押或留置,旅行社除了要迅速接洽營救並負擔所有相關費用外,還必須按日賠償旅客新臺幣 $2$ 萬元的違約金。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實質彌補旅客在異鄉遭遇人身自由受限時所承受的極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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