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申論題
112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一 題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甲公司未依規定辦理 111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經稽徵機關催報後仍未申報,該公司 111 年全年度營業收入 4,000 萬元,其經營行業之同業利潤標準毛利率 28%、淨利率 20%,稽徵機關依所得稅法核定之稅額為何?(5 分)又怠報金為何?(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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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未申報且經催報仍未申報」,立刻聯想到依「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核定所得額,並適用現行營所稅稅率 20% 計算應納稅額。接著依所得稅法第 108 條規定計算 20% 的怠報金,務必注意「怠報金有 9 萬元的上限規定」,這是考點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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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經催報仍未申報者,依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核定所得額,並依核定稅額加徵 20% 怠報金(需受最高限額 90,000 元之限制)。 【解答】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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