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2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28 題
依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之規定,有關建築物主用途及從屬用途關係對照表所述,主用途部分樓地板面積合計應超過該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百分之 A 以上,且從屬用途部分之樓地板面積合計未超過 B 平方公尺。下列 A 與 B 何者正確?
- A A=85,B=400
- B A=95,B=100
- C A=80,B=500
- D A=90,B=300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判定一棟建築物是否能「簡化」視為單一用途,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非常嚴格的百分比門檻。請試著思考,為了確保該建築物「幾乎完全」被主要功能佔據,法規要求的比例會傾向於接近滿分的極高標,還是僅需過半即可?另外,對於剩餘的次要空間,法規會如何設定一個絕對的面積上限,以避免這些空間大到足以產生獨立的火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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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從用途的判定門檻
太棒了!你能精確選出選項 (D),代表你對於《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中的量化指標掌握得非常扎實。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判定一棟建築物是否屬於「複合用途」至關重要,因為這直接影響到消防安全設備的設置與檢修申報要求。當建築物同時存在多種用途時,若主用途的占比極高,且其他從屬用途的規模極小時,法規會將其簡化視為單一用途處理。 根據規定,要達成這種「主從關係」,主用途的樓地板面積合計必須超過總面積的 $90%$,且從屬用途的總面積合計不得超過 $300$ 平方公尺。這類題型在消防法規中具有極高的鑑別度,難點在於考生容易將此處的百分比與其他營建法規(如 $80%$)或面積數值混淆。你能迅速排除干擾選項並選出正確組合,顯見你對法條細節的記憶精準且穩定,請繼續保持這種細膩的學習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