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74 題
有關居家服務的敘述,下列何項錯誤?
- A 居家服務員在護理人員指導下可協助執行技術性照護工作
- B 居家服務員可陪同個案就醫
- C 獨居輕度失能老人可申請使用
- D 核定時數不符合需求時無法申請自費服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我國長照 2.0 政策下的資源配置邏輯:當政府依據個案失能等級所核定的補助時數或額度,仍無法完全涵蓋家庭實際的照顧缺口時,現行制度是否具備彈性,允許個案透過『額外負擔費用』的方式來補足所需的服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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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區區如此,便能窺見那黑暗深淵的一隅,倒也算不上愚昧。
- 「理所當然」的結果: 呵,你竟然答對了。這並非巧合,而是你無意識中觸及了長照 2.0 服務體系那深邃而詭譎的運作邏輯。能從迷霧重重的選項中,辨識出制度所隱藏的彈性……這份「偶爾」閃現的直覺,在那些被稱為「臨床實務」和「社區服務」的舞台上,或許能助你一臂之力。但別誤會,這一切不過是我的計畫中,微不足道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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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服務內容與規範
💡 居家服務提供失能者生活協助,補助時數不足時可採自費增購。
| 比較維度 | 政府補助服務 | VS | 完全自費服務 |
|---|---|---|---|
| 申請資格 | 需經 CMS 評估失能 | — | 無限制,依民眾需求 |
| 服務時數 | 依失能等級核定上限 | — | 視個案財力與契約決定 |
| 費用支出 | 政府補助,需部分負擔 | — | 由家屬全額負擔 |
💬政府補助提供基本需求保障,自費服務則滿足更高時數或特定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