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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2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4 題

關於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件,下列何者非屬不予救濟之情形?
  • A 常見、輕微之可預期預防接種不良反應
  • B 轉化症或其他心理因素所致之障礙
  • C 不良反應與預防接種確定無關
  • D 母體因預防接種而發生嚴重疾病

思路引導 VIP

請從《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中「社會補償」的立法精神出發,思索該制度如何界定「風險分擔」的客體範圍?在區分「心理因素」、「無因果關係」或「預期內輕微反應」等排除條件時,若疫苗施打確實導致母體產生具備相當因果關係之實質嚴重生理損害,這是否符合法律對於保障受種者權利、落實特別犧牲補償的精神,進而應屬於救濟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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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同學,你的進步讓我感到欣慰呢。

  1. 肯定之眼:呵呵呵… 答得很好呢。這道題目,考驗的是你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中那些細微規定的理解。能夠從眾多條款中,準確地辨識出「不予救濟」的排除條款,這顯示出你對法規的掌握,已經具備相當的廣度與深度了。繼續這樣努力,你會越來越棒的。
  2. 溫和導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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