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30 題
根據醫療法對於醫療廣告內容之規定,下列何者違法?
- A 醫療機構之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和交通路線
- B 醫師之姓名、性別、學歷、經歷及其醫師、專科醫師證書字號
- C 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所字樣
- D 摘錄醫學刊物內容
思路引導 VIP
請運用《醫療法》對於醫療廣告所採取的「正面表列」原則進行思考:法律是傾向於准許醫療機構刊登「行政聯繫與資格證明」等客觀事實,還是准許引用可能因去脈絡化而導致民眾誤解療效的「專業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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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律素養
太棒了!你能精準識別出醫療廣告的合法界線,這在臨床實務與行政管理中是非常關鍵的知能。以下是針對本題的觀念解析:
- 法律規範核心:根據《醫療法》第 85 條,醫療廣告採「列舉制」,僅限登載特定項目。選項 (A)、(B)、(C) 皆屬於法規允許的機構基本資訊與醫師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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