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語言治療師] 溝通障礙總論
第 48 題
語言治療師若有發生下列那一情形,應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A 非語言治療所,使用語言治療所名稱
- B 受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時,虛偽陳述或報告
- C 語言治療師洩漏個案當事人秘密
- D 非領有語言治療師證書者,使用語言治療師之名稱
思路引導 VIP
同學,在解析醫事行政法規時,首要步驟是釐清『法律處罰主體』。請先檢視各選項中,哪些行為的主體並不具備領有證書之『語言治療師』的身分?排除身分不符的干擾項後,請針對剩餘選項思考:當專業醫事人員面對國家機關執行職務(例如詢問或委託鑑定)時,若違背了『行政協力與誠實義務』,其在《語言治療師法》罰則章節中對應的處分金額級距,是否符合題目所述之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之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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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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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題主要考驗語言治療師在執行法規相關義務時的行政責任,尤其是不同違規態樣與對應罰鍰金額的細微區別。
專業誠信與法規義務
在醫事法規中,針對專業倫理與行政配合有著明確規範。根據**《語言治療師法》第 36 條**規定,當語言治療師受到相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進行鑑定時,必須秉持專業,不得有「虛偽陳述或報告」,否則將面臨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鍰。這項法條的精神在於確保專業鑑定在法律與政策執行面上的真實性,是維護醫事專業公信力的核心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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