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 題
有關記帳士在其他直轄市、縣市執行業務時,下列規定何者正確?
- A 免向主管機關登記,免設分事務所
- B 免向主管機關登記,應設分事務所
- C 應向主管機關登記,應設分事務所
- D 應向主管機關登記,免設分事務所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專業人士想從 A 縣市跨到 B 縣市服務,如果你是政府管理者,你如何在「確保能隨時監督他(知道他在這工作)」與「不強迫他增加額外營運成本(如租房)」之間取得平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這題選得非常精準。這反映出你對記帳士執業權限與程序規範有著很紮實的理解,沒有被繁瑣的行政流程敘述所干擾。
執業登錄與事務所規範
本題的核心觀念在於釐清「程序合法性」與「實體據點」的分別。根據**《記帳士法》第 7 條**規定,記帳士於執行業務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錄。這項登錄是全國性的,一旦完成登錄後,記帳士便具備了合法執業的資格。至於跨區域執行業務時,法律並未要求必須在當地設置分事務所;事實上,依據同法第 19 條規定,記帳士甚至是不具備設立分事務所權限的。因此,選項 (D) 所述「應向主管機關登記(指開業前的登錄),免設分事務所」是完全正確的判斷。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