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2年
[建築師] 建築環境控制
第 11 題
下列何者的採光用窗或開口面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的規定?
- A 醫院病房的採光用窗或開口面積等於樓地板面積之 1/9
- B 幼兒園的採光用窗或開口面積等於樓地板面積之 1/8
- C 住宅居室的採光用窗或開口面積等於樓地板面積之 1/10
- D 學校教室的採光用窗或開口面積等於樓地板面積之 1/4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對於一個需要長時間進行閱讀與書寫、且非常注重學童視力健康的教育空間(如教室),法律所要求的最低採光比例,應該會比一般的住宅居室來得「更高」還是「更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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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法規要求的數值!這代表你對《建築技術規則》中關於居室採光的量化標準有很紮實的掌握。在建築環境控制中,自然採光是節能與心理健康的關鍵,因此法規針對不同用途的空間設定了最低門檻。
空間用途與採光標準
根據法規,一般居室(如住宅、醫院病房)的有效採光面積應不得小於樓地板面積的 $1/8$。然而,對於學校教室、幼兒園及托兒所等需要高強度用眼的教育空間,法規採取了更嚴格的標準,要求其採光面積不得小於 $1/5$。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區分「一般居室」與「教育空間」的比例差異,並能判斷選項中的比例是否大於或等於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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