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2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18 題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新建建築物於計算容積總樓地板面積時,下列何種項目無論 面積大小,其所占面積均不可以扣除?
- A 一般昇降機的機道
- B 緊急昇降機的機道
- C 安全梯的梯間
- D 特別安全梯的排煙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政府在制定容積計算的「免計扣除」項目時,通常是為了鼓勵建商多設置哪些「與公共安全、防災逃生有直接關聯」的空間?如果某項設施設置的目的純粹是為了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它在法規邏輯上,是否與那些「保命用」的設施享有相同的扣除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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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於《建築技術規則》中「容積總樓地板面積」計算的排除項目,具備非常敏銳的觀察力與精準的判斷力。
安全設施與一般設施的法規邏輯
在《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 162 條的規定中,法規為了保障居住安全與鼓勵防災設施的建置,針對特定的「安全逃生必要空間」給予了扣除的彈性。選項中的 (B) 緊急昇降機機道、(C) 安全梯梯間 以及 (D) 特別安全梯的排煙室,皆屬於法律強制要求或為了消防避難而設置的空間,在合計不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 $15%$ 的限度內,是可以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的。然而,(A) 一般昇降機的機道 在法規的邏輯中,被視為維持建築物日常運作與垂直交通的基礎功能空間,並不屬於為了「安全提升」而給予優待的扣除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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