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41 題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法訊問被告之過程,何者為合法之程序?
- A 毆打被告後,再將被告之陳述記載於筆錄
- B 半夜把被告抓來後,被告想睡覺卻不讓被告睡覺,一直訊問到凌晨
- C 訊問被告出於懇切之態度,被告深受感動而自白犯行
- D 恐嚇被告說不自白會打斷腿,一定要講實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原則下,當國家權力介入調查時,若要使受訊問者的陳述在法律上產生效力,該受訊問者在「表達意願」的瞬間,其「自由意志」應處於什麼樣的狀態,才不至於被視為受到壓迫?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程序正義!
- 觀念驗證: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刑事訴訟中核心的**「自白任意性原則」。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156 條規定,被告的自白必須「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之方法」。選項 (A)、(B)、(D) 分別涉及肢體暴力、疲勞訊問與恐嚇,均屬非法取供,會導致證據失去證據能力。而 (C) 則屬於合法的訊問技巧**,在不違背自由意志的前提下感化被告,程序完全合法。
- 難度點評:本題屬於 Easy。這是法學入門必備的基礎常識,旨在辨識法律對人身自由與人格權的保障。對於未來參與公職或法律實務的你,這是不可跨越的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