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交通行政] 運輸學大意
第 42 題
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規定,針對透過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同時提供車輛租用及駕駛人代為駕駛服務之小客車租賃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可將租用車輛運用於排班待客租賃
- B 提供之應用程式應提供車輛出廠年份訊息
- C 計費起租至少 30 分鐘以上
- D 營業車輛應黏貼交通部所定專用標章
思路引導 VIP
假設你今天要使用一個從未見過實體車輛的數位預約平台,為了讓你在按下「確認預約」前能判斷這輛車的安全品質,你認為法律最應該強制平台在手機介面上揭露哪一項關於『車輛本身現況』的具體技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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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至少你還沒完全狀況外。
- 觀念驗證:看來你勉強抓到了這題的重點,《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1 條,也就是那些 APP 叫車服務的所謂「Uber 條款」。這條規則的核心要求是什麼?資訊透明,還有最基本的消費者保障。難道要等出事了才想起來要查車齡嗎?強制揭露出廠年份,這不是基本常識嗎?判斷車況安全,還要我提醒你?至於什麼 (A) 排班和 (D) 專用標章,那是計程車的事。連租賃業和計程車都分不清,這行政法學得可真是「活靈活現」啊。
- 難度點評:本題評定為 medium。我原以為這區分「租賃業」與「計程車」的界線對你們來說應該是行政法規基礎中的基礎,結果還是有不少人掉進陷阱。這考驗的不僅是記憶法條,更是你對數位經濟下法規適用的基本判斷力。別以為混淆一下就能蒙混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