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3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37 題

下列何者不屬公教人員保險法中之要保機關?
  • A 私立學校
  • B 公營事業機構
  • C 私立醫療機構
  • D 地方行政機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這項保險制度的名稱既然稱為「公教人員」保險,其投保對象通常需具備何種「公共性」或「法定身份」?若某種機構的運作本質與一般的私人商業診所或企業無異,它是否還符合該法律設置的特殊保障目的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選了 (A) 私立學校,這反映出一個常見的觀念迷思:認為「公教人員保險(Government Employee and School Staff Insurance)」僅限於「公立」單位。實際上,為了保障教育工作者的權益,我國法律特別將私校教職員納入此保險體系,因此私立學校確屬要保機關。

要保機關的法定範疇

根據**《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之規定,要保機關係逐款列舉,地方行政機關(第五款)、公立學校及教育文化機構(第六款)、公營事業機構(第八款)及私立學校(第九款)均為要保機關。這些單位的被保險人,其保險事務皆由該單位彙計造冊辦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公務人員保險與退撫給與制度
查看更多「[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