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6 題
依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公務員之懲戒處分?
- A 免除職務
- B 免職
- C 撤職
- D 休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組織管理中,處理人員違失的權力來源通常分為兩條路徑。一條是由外部「法院」進行的正式法律判決,另一條則是機關內部依據「年度考績績效」所做的處置。請推論看看,在這些選項中,哪一個名詞在法律實務中,通常被歸類在行政機關內部的「考績管理結果」,而非法院的「判決清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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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本題的核心在於區分「懲戒」與「懲處」的二元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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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處分種類
💡 區分「司法懲戒」與「行政懲處」的處分名稱差異。
| 比較維度 | 懲戒(司法) | VS | 懲處(行政) |
|---|---|---|---|
| 法律依據 | 公務員懲戒法 | — | 公務人員考績法 |
| 決定主體 | 司法院懲戒法院 | — | 所屬行政機關 |
| 處分名稱 | 免除職務、撤職、休職 | — | 免職、記大過、申誡 |
| 救濟途徑 | 再審、上訴 | — | 復審、行政訴訟 |
💬懲戒具司法性質由法院判決,懲處具管理性質由行政機關依考績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