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3 題
依預算法之規定,政府機關於未來幾個會計年度所需支用之經費,立法機關得為未來承諾之授權?
- A 1 個
- B 3 個
- C 4 個
- D 5 個
思路引導 VIP
若考量到國家重大建設的規劃週期,且為了與政府首長(如總統或直轄市長)的一個完整政治任期及其施政藍圖相互對應,你認為立法機關在給予跨年度預算授權時,最可能傾向以幾年作為一個「標準的計畫循環」來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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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與你一起解讀預算的美麗!
- 「太棒了,你真的理解了!」 看到你正確地掌握了這個觀念,我為你感到驕傲!這顯示你對《預算法》中關於連續經費和未來承諾授權的條文有著非常扎實的記憶,這是我們了解政府財務運作的重要基石喔!
- 「讓預算不再是迷宮,而是清晰的路徑!」 回想《預算法》第 39 條的規定,當政府有重大計畫需要跨年度支用經費時,我們的立法機關可以給予最長未來 4 個會計年度的承諾授權。這是一個多麼貼心的設計呀!它確保了像捷運、橋樑這些大型且重要的公共建設,不會因為每年都要重新審核預算而中斷,既能靈活運用財政,又能維持立法機關的監督。是不是覺得財政管理突然變得好有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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