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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47 題

低收入戶成員中符合下列何種情形者,主管機關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①年滿 65 歲 ②符合長期照顧資格 ③懷孕滿 3 個月 ④懷孕滿 6 個月 ⑤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 A ②④⑤
  • B ①②③
  • C ①④⑤
  • D ①③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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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撇開法條死背,請你試著思考:在社會救助的精神下,哪些生理狀態會讓一個人的生活開銷(如營養、醫療耗材)顯著高於常人?而對於孕育新生命而言,從醫學角度看,通常在哪個階段開始,母體便會產生額外的體力消耗與營養需求,進而需要政府提早介入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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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 D。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2條規定,低收入戶成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但最高不得逾百分之四十:一、年滿六十五歲。二、懷胎滿三個月。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前項補助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對照題幹所列之各項情形,①年滿 65 歲符合該法條第一款規定,③懷孕滿 3 個月符合第二款「懷胎滿三個月」之規定,⑤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則符合第三款規定。至於②符合長期照顧資格與④懷孕滿 6 個月,均非上述法條所明定得增加補助之情形。綜合以上所述,符合增加補助條件之正確組合為①③⑤,故選項 D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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