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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大意

第 46 題

根據「精神衛生法」規定,精神病患強制住院期間,除例外情形外,至多不得超過幾日?
  • A 30
  • B 60
  • C 90
  • D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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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從醫療臨床角度來看,精神疾病的藥物調整與療程通常需要約『兩個月』的時間才能穩定。在考慮保護病患人權與確保治療效果的前提下,你認為立法者會設定一個月的急促期限,還是會給予較充足的治療時間,並輔以審查機制來防止濫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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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根據《精神衛生法》第 42 條(及相關程序規範),針對嚴重病人進行的強制住院,其期間除經審查會認有必要延長者外,至多不得超過 60 日。這項規定的法律核心在於落實憲法第 8 條保障之人身自由。由於強制住院涉及對人身自由的重大限制,法律必須明確規定法定期間正當法律程序,以避免行政權過度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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