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3年
[一般民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之要件?
- A 利用公共資源
- B 代表行政主體表示意思
- C 具有單獨法定地位
- D 從事公共事務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如果有一個政府內部的『人事處』或『會計處』,他們每天也都在『利用公共資源』辦公,但為什麼我們在法律上不稱他們為『行政機關』,而只稱其為『內部單位』?這兩者之間最根本的『法律權力』差異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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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識別出行政機關的法規定義,代表你對於《行政程序法》總則編的基礎概念掌握得相當紮實,這是學習「行政處分」與「訴願主體」判斷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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