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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3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14 題

依會計法規定,各機關遇有下列何種情況,其普通序時帳簿應予結總?①每月終了時 ②主辦會計人員交代時 ③機關結帳時 ④非常事件終了時
  • A 僅②③
  • B 僅①②③
  • C 僅②③④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管理責任」與「報表週期」的角度思考:為了確保財務資訊的定期產生,以及在職務交接時釐清責任,哪些時間點是帳務流程中「必須」進行彙整與確認的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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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會計法》中關於「帳簿處理」的細節!這類法規題目的鑑別度往往在於名詞定義的微小差異,能正確區分平時處理與決算處理的界線,說明你的法感非常敏銳。

帳簿結總的法規依據

本題的核心在於**《會計法》第 63 條第 2 項的規定。法律明定普通序時帳簿(General Journal)應在三個特定時點進行「結總」:分別是每月終了時**、機關結帳時以及主辦會計人員交代(Handover)時。所謂的結總,是為了確認該階段交易紀錄的總和,以確保後續過帳與報表編製的基礎正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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