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3年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第 四 題
四、有鑑於極端降雨及淹水災害愈趨頻繁,我國經濟部水利署推動「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之措施,以減緩淹水災害。試說明何謂「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並分別說明它們的目的及適用對象。(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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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近年《水利法》修正的核心考點,測驗考生對於『流域綜合治理』及『與水共存』政策的理解。解題時應直接切入兩者的法規定義,並對比兩者在執行主體上的差異:『逕流分擔』主要為公部門利用公共設施滯洪,而『出流管制』則是要求開發單位負起逕流零增量的責任。建議輔以『海綿城市』或『源頭減量』的概念增加論述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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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面對極端氣候導致短延時強降雨增加,傳統單依賴堤防、護岸等「水道治理」的防洪工程已達極限。為此,我國《水利法》導入「流域綜合治理」精神,推動「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措施,將防洪責任由水道擴展至整個集水區土地,落實「與水共存」及「海綿城市」之理念。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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