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3年
[法律廉政]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1. 題
📖 題組:
甲為 A 直轄市政府 B 局建築管理處處長,甲之兄長乙欲承攬 A 直轄市政府某項工程。試問: 1. 乙得否承攬該項工程? 2. 若乙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規定而承攬該項工程,應由那一機關處罰之? 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甲為 A 直轄市政府 B 局建築管理處處長,甲之兄長乙欲承攬 A 直轄市政府某項工程。試問: 1. 乙得否承攬該項工程? 2. 若乙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規定而承攬該項工程,應由那一機關處罰之? 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乙得否承攬該項工程?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關係人交易」之規定。解題時應依序思考:1. 身分定性(甲是否為公職人員?乙是否為關係人?);2. 機關要件(A直轄市政府工程是否為甲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3. 法律效果(原則禁止、例外允許及揭露義務),透過三段論法層次分明地進行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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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公職人員之二親等親屬承攬該公職人員所任職之直轄市政府工程,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關係人交易限制?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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