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學概要
第 41 題
下列對於我國立法院立法程序的描述,何者正確?
- A 法案提案來源不包含監察院
- B 只有行政院可以提出預算案
- C 法律案列入議程報告事項於院會中朗讀標題,稱作二讀
- D 完成三讀的法律案和預算案由立法院逕送行政院公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責相符」的角度思考:在國家治理中,哪一個機關最了解各項建設與政策實際需要多少錢?若將「編列預算」的初始權力交給負責「執行」的單位,與交給負責「審核」的單位,哪一種做法更能確保國家資源分配的實務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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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憲法分權核心!
同學好!恭喜你精準擊破這道憲法與立法院運作的經典題目。這代表你對我國權力分立的架構,尤其是各院間的職權邊界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表現優異!
觀念驗證:為什麼 (B) 是唯一正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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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立法程序
💡 掌握法案從提案、三讀審議到總統公布的法定程序與權限歸屬。
🔗 我國法律案立法流程
- 1 提案與一讀 — 五院提案後,於院會朗讀標題,隨後交付委員會審查。
- 2 二讀會 — 最核心階段。進行逐條討論、修正、表決或重付審查。
- 3 三讀會 — 最後把關。除發現內容牴觸或違憲外,僅能作文字修正。
- 4 總統公布 — 立院移送法案後,總統於10日內公布,院長須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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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行政院認為法案窒礙難行,可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