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3年
[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第 二 題
甲建設公司於民國 113 年 1 月委託乙不動產代銷公司銷售預售屋,同年 8 月出售給購屋者丙,簽訂買賣契約之後,須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請問由何者申報登錄資訊?申報的期限為何?又登錄之後,丙察覺交易總價及共用部分面積申報錯誤欲更正,請問依法得否先行更正不予裁罰?(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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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辨識出考點為「預售屋實價登錄2.0」之相關規定。 思考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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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測驗預售屋實價登錄新制的核心考點,包含委託代銷情況下的申報義務人、申報法定期限,以及申報資訊(特別是價格與面積)不實的裁罰標準,確認考生是否掌握修法後取消價格及面積不實先行改正機會之規定。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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