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3年
[環保行政] 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4 小題
小題 (一)
土壤、地下水及底泥污染之定義。(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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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標準的法規名詞解釋題,考生應直接聯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條的法定定義。答題核心句型為『因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致變更品質,有影響...或危害...之虞』,並建議補充該污染在環境工程中的實務影響以提高專業度。
小題 (二)
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整治場址為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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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土水法的名詞解釋題,應優先回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條的法定名詞定義。答題時不僅要寫出『控制場址』與『整治場址』的階層與遞進關係(達管制標準 vs. 有嚴重危害之虞並經中央公告),建議補充後續的行政管制與工程處置對策,以展現法規結合環工實務的專業度。
小題 (三)
污染行為人及潛在污染責任人為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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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二條的法定名詞定義。作答時需精準區分「直接造成污染」的污染行為人,與「因特定身分而須負連帶責任」的潛在污染責任人,並補充其在環工整治實務上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的重要意義。
小題 (四)
為減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危害或避免污染擴大,相關污染場址應採取那些應變必要措施及管制措施?(10分)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5條(應變必要措施)與第16條(管制措施)。作答時除了臚列法規要求的行政作為(如停工、替代飲水、豎立圍籬),建議結合環境工程中「風險控管(Risk Management)」與「污染路徑阻斷」的概念,將法條背後的科學意義點出,以凸顯專業度並獲取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