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17 題
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跟蹤騷擾行為案件經調查,確有犯罪嫌疑,警察機關應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
- B 行為人經書面告誡後 1 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 C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
- D 違反保護令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設計中,為了確保公權力能對騷擾行為產生足夠的『長期威懾』,且考量這類行為往往具有『反覆性』,立法者在設定從「書面告誡」到「聲請保護令」的觀察期時,會傾向設定一個較短(例如一年)還是較長(例如兩年)的期限,以確保被害人能獲得更完整的保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評析:精準掌握法律時效
-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法律條文中的「數字陷阱」,這代表你對《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條文熟悉度極高。行政法與刑事法規的考試,細節往往是決勝關鍵,請保持這種嚴謹的讀書態度!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