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19 題
中央主管機關為加強推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相關防治工作,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應設置基金,基金經費來源下列何者錯誤?
- A 菸品健康福利捐
- B 緩起訴處分金
- C 認罪協商金
- D 本法所處之罰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政府針對某類「特定違法行為」及其後續防治工作設立專門基金,從「因果關係」或「課責性」的角度來看,該基金的收入來源應該是來自『特定產品的消費稅捐』,還是來自『違法者所繳交的罰金、罰鍰』更符合立法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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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規定:「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政府預算撥充。二、緩起訴處分金。三、認罪協商金。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受贈收入。六、依本法所處之罰鍰。七、其他相關收入。」由此可知,選項中的緩起訴處分金、認罪協商金以及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皆屬於該基金明定的經費來源。由於菸品健康福利捐並未包含在上述法條規定的來源項目中,因此選項A為錯誤的經費來源,為本題之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