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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3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第 45 題

下列何者非屬長照基金主要收入來源?
  • A 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
  • B 遺贈稅
  • C 酒品健康福利捐
  • D 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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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 2017 年長照 2.0 轉型時,政府為了籌措穩定財源,曾針對哪些「特定財產交易」與「具有外部性成本的嗜好品」進行稅率調升?而在這些常見的『菸酒稅』項目中,哪一個項目在法律實務上至今仍未被納入專款專用的撥配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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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提供長照服務、擴增與普及長照服務量能、促進長照相關資源之發展、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充實並均衡服務與人力資源及補助各項經費,應設置特種基金。該基金之來源包含: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由百分之十調增至百分之二十以內所增加之稅課收入、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五百九十元調增至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所增加之稅課收入,以及菸品健康福利捐等項目。由此可知,遺贈稅與菸稅皆屬長照基金之收入來源,且法規明定者為菸品健康福利捐,並未包含酒品健康福利捐,故選項C非屬長照基金之來源,為本題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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