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3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一 題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取得國籍權利之保障,請就現行國籍法規定分析說明,在臺出生且父母不詳之非本國籍兒童、少年,可否取得中華民國國籍?(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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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首先要辨識出核心爭點為「國籍取得」的原則,特別是針對「在臺出生」且「父母不詳」的特殊情境。接著,應從我國國籍法所採行的「屬人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的基本立場切入。在思考架構上,應先引出《兒童權利公約》(CRC)中關於兒童獲得國籍、避免成為無國籍人的基本精神,再連結至我國國籍法第2條第1項第3款關於「父母均無可考」之規定。最後,需結合實務現狀(如無國籍移工子女議題)來深化論述。時間分配建議:5分鐘擬大綱,20分鐘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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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國籍取得之原始取得要件,重點在於我國國籍法如何透過「補充性屬地主義」來貫徹《兒童權利公約》中預防無國籍狀態之宗旨。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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