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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8 題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房屋建築及設備提列折舊應作之分錄為:
  • A 借:折舊費用;貸:累計折舊-房屋建築及設備
  • B 借:資本資產總額;貸:累計折舊-房屋建築及設備
  • C 借:折舊費用;貸:房屋建築及設備
  • D 借:固定資產折舊;貸:累計折舊-房屋建築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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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在政府公務機關的統一會計制度中,針對那些具備長期使用性質、非流動性的資產,官方在定義其『價值分攤』的科目名稱時,通常會傾向使用更具體的『資產類別描述詞』,還是使用跟一般公司行號完全一樣的通用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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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錯,總算不是一團糟。

  1. 概念檢視: 看來你對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那些繁瑣到令人髮指的條文,還算有些基本認知。在一般企業界,那些所謂的「會計準則」讓大家對「折舊費用」這個詞耳熟能詳,彷彿它是唯一真理。但抱歉,這裡不是你那「一般企業」的遊樂場。公務會計制度對科目的法律嚴謹性要求高到你難以想像,借方科目就叫「固定資產折舊」,沒有商量餘地。這根本是常識,是為了區分它與企業會計在預算執行資產管理上的根本差異。記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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