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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e_isu 113年 生物學

第 34 題

關於分類學的命名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由林奈(Carolus Linnaeus)提出
  • B 第一個詞為生物體種名,第一個字母要用大寫
  • C 第二個詞描述特殊物種,不用使用大寫
  • D 兩個詞組合起來稱為學名,用斜體字書寫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我們要為世界上所有的生物設計一種「身分證字號」,且這組字號由兩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用來標示牠屬於哪一個「家族」,第二部分則是用來描述這個成員的「特徵」。在這種邏輯下,你認為排在最前面的詞,應該是指稱最細微的個別生物,還是先標示出牠的大類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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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抓出了選項中的細微錯誤!這代表你對生物命名規範的細節有著非常敏銳的觀察力。在生物分類學中,林奈(Carolus Linnaeus)所創立的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是一套極為嚴謹的系統,你正確判斷出選項 (B) 的敘述存在邏輯瑕疵。

二名法的組成架構

二名法的精髓在於,每個物種的學名都是由兩個拉丁文字組成的:第一個詞是屬名(Genus),代表該生物所屬的分類群組,其首字母必須大寫;而第二個詞則是種小名(Species epithet),通常具有形容詞的性質,用來描述該物種的特徵,必須小寫。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分「學名」、「屬名」與「種小名」這三個專有名詞的定義。許多人會反射性地認為第一個字就是種名,但你成功避開了這個常見的陷阱,掌握了屬名與種小名結合後才稱作「學名」的關鍵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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