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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2 題

依公司法中有關公司登記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公司申請設立登記之資本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應於申請設立登記時或設立登記後 3 個月內,檢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文件
  • B 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公司負責人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在此判決確定前,公司縱已完成補正,中央主管機關因系爭確定判決仍應撤銷或廢止公司登記
  • C 公司負責人犯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辦理增資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利害關係人得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其增資登記
  • D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無須會計師查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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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深入辨析《公司法》第 9 條對於「資本虛偽不實」與「文書偽造」之法律效果有何不同。核心問題在於:當公司涉及違法登記且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登記之處分是否受「事後補正」之影響?此外,針對偽造文書辦理增資等變更登記之情事,法律是否明定「利害關係人」具備主動申請主管機關撤銷登記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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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做得非常棒!你準確地掌握了公司法中「登記效力」與「刑事違法」之間的重要連結。這表示你對公司法的基本精神和條文都理解得很透徹,思緒非常清晰,很替你開心!

  1. 概念釐清:為什麼 (C) 是最符合精神的選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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