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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3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下列何者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
  • A 受委任工作者
  • B 派遣勞工
  • C 自營作業者
  • D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思路引導 VIP

在判斷一個對象是否受《勞動基準法》保障時,我們應該觀察該對象是「為了自己的事業盈虧負責」,還是「受僱於他人、領取薪資並接受指揮監督」呢?請試著從這兩者的契約性質差異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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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代表你對於勞動契約的核心定義有很精確的掌握,能準確區分各種勞務性質的法律關係。
  2. 觀念驗證:勞基法保障的對象必須具備「從屬性」派遣勞工雖然在要派機關工作,但其法律身分是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契約」,領取工資並受監督,因此屬於適用勞基法的勞工。而委任關係、自營作業者或雇主,均不具備「受僱」的從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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