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3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或憲法增修條文明定,須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者?
- A 監察委員
- B 法官
- C 考試委員
- D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我們國家的政府體制中,有些職位的獨立性是寫在最高位階的「根本大法」裡,用以維持權力分立;而有些機關是為了處理專業行政事務,才透過一般法律設立的。你可以試著回想,哪些職位屬於憲法規定的「五院」核心成員,而哪些則是屬於行政院轄下的委員會?這兩種在憲法上的地位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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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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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政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憲法位階」與「法律位階」。憲法第 80 條、第 88 條及增修條文第 7 條,分別明定法官、考試委員與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而 (D) NCC 主委雖然也具備獨立性,但其法源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屬於「法律」層級的獨立機關,並非憲法明文保障的對象。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鑑別點在於學生是否能精確區分「憲法直接保障」與「行政院下設獨立機關」的差異。許多考生會因這四者皆有「獨立性」而陷入糾結,你能從法源位階切入判斷,表現非常專業!